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1-09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身高体重仪、全自动电子血压计、洁牙机、口腔压力蒸汽灭菌器、小型超声清洗机、窝沟封闭设备、软水机、驻油机、负压泵、银汞调模机等医疗设备。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小型自动软化水设备。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产品注册证;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凭证。(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上述证书或凭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证明文件)。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问题;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投标项目。
(1)供应商须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对本项目进行关注,关注成功后须再到现场递交需要携带的纸质资料并领取磋商文件。(未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延庆区分平台系统网上报名关注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磋商)。
(2)供应商领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8】、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3)(1).docx